中国(China)对美国(United States)
128项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经中国(China)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United States)的部分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自2018年4月2日起实施。
2018年3月8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公告,认定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决定于3月23日起,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加征关税(即232措施)。
232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不符合“安全例外”规定,实际上构成保障措施。该措施已于3月23日起实施,对中国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中国财政部发表公告表示,为了维护中国利益,平衡因美国232措施给中国利益造成的损失,中国自2018年4月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7类128项进口商品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关税,对水果及制品等120项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为15%,对猪肉及制品等8项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税率为25%。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
公告表示,中国倡导并支持多边贸易体制,对美中止关税减让义务是中国运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维护中国利益而采取的正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