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其实是一门专业,每个人的专业。更加专业地活着,其实很简单,就是能够让自己愉快,并且能够给他人带来愉快。
美国(United States)心理学巨匠卡尔·罗杰斯(Carl Rogers)留给人类愉快的活着的13条真理。罗杰斯(1902-1987)是美国心理学家,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的13条真理如下,非常值得大家的参考:
1.如果我以一种带着面具的方式与他人相处,维持一种与内心体验不同的表面的东西,对人对己毫无帮助。
罗杰斯说:“在我生气和不满时,做出一副平静和友善的样子,是没有用的;不懂装懂,是没有用的;在某一时刻实际上充满敌意,却装作一个仁慈的人,是没有用的;如果实际上既害怕又缺乏信心,却做出非常有把握的样子,是没有用的。总之,当我感到不舒服,却装出一切都好的样子,那毫无益处。。”
2.当我以接纳的心态聆听自己时,当我能够成为我自己时,我感觉自己会更有效力。
换句话说,我只要接受自己的真实存在,我就能够有所变化,就能够超越自己现有的存在样式,从而也导致人际关系变得真实。
3.容许自己去理解他人,具有极大的价值。同时,理解是在以一种双重的方式丰富自己。
罗杰斯说:“对于从别人那里听到的大多数陈述,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对此做出直接的评价或判断,而不是去理解它。当一个人表达了某种感受丶态度丶信念,我们倾向于不加思索地认为:那是对的;那是愚蠢的;那是不正常的;那是不合理的;那是错误的;那是不友好的。我们很少容许自己去仔细地理解他的陈述对他本人来说究竟有什么意义。”
4.敞开心扉,创造一种安全的氛围,使他人可以与我分享他们的感受丶他们的私密的知觉世界,无论是对于咨询师丶教师,还是对于团体管理者或领导者,都是有意义的。
5.接纳当事人,把他的感受丶态度和信念作为他真实而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如实接纳下来,才是在协助他变成一位个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每个人自己都是一个海岛;只有他首先乐意成为自己并得到容许成为他自己,他才能够同其他的海岛搭起桥梁。
6.我越向我自己的真实以及他人的真实开放,我就会越发尊重复杂的生活过程,而越不可能有一种要去“安排一切”的冲动。
“如果我不去对他人做些什么事情,如果我们不按照我们的目标塑造他人,如果我们不去交给他人我们认为他应该学会的东西,如果我们不去迫使他人像我们一样地思考和感受,那么生活还会剩下什么呢?无论是谁,怎么会持有这样的消极观点呢?我相信很多人会有这样的态度反应。
7.我能够信任自己的经验。
“只要某项活动感觉好像是值得去做,那么它就是值得去做的。换句话说,我体会到,我对某种情境的总体上的机体感觉比我的理智更加值得信赖。”
8.体验就是最高的权威,是确定性的试金石。
个人的经验是权威的基础,它总是能够以一种新的丶基本的方式得到检验。通过这种方式,它常见的错误或谬误总是可以得到自我修正的机会。
9.在体验中享受着发现规律的乐趣。
10.事实总是友好的。接近真实永远不会是一个有害的丶危险的丶令人不高兴的事情。
所以,尽管到现在我仍然会讨厌调整我的思想,讨厌不得不放弃自己陈旧的观察方式和思考方式;但是在更深的层面上,我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逐渐意识到,这种令人痛苦的改造过程就是我们常说的学习。尽管令人经历痛苦,学习能让我们以更为真实因而也更加令人满意的方式看待生活。
11.最个人化的东西就是最普遍的东西。
我们每个人最个人化的丶独一无二的东西如果得到分享或表达,就可能深入他人的内心世界。
12.每个人都有一个基本上积极的取向。
在做当事人治疗的深层接触中,我总是发现,即使那些麻烦很大的人,行为上已经非常反社会的人,情绪看起来极不正常的人,这个积极取向在他们身上也是真实存在的。如果我能敏锐地理解他们表达的体验,能够按照他们的本来面目接纳他们的独立人格,那么我发现他们往往是朝向积极的丶建设性的丶自我实现的丶成熟成长的丶社会化的方向发展。
13.在最理想的状态下,生活是一个流动变化的过程,其中没有什么是固定不变的。
当生活非常丰富丶非常有价值的时候,它就是一个流动的过程。体验这个过程既令人感到陶醉,也让人感到些许的害怕。我感觉,如果我能够让经验之流带动我朝向未来,朝向我仅仅朦胧意识到的目标前行,我就会处于最佳的状态。